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06-12-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攀委办〔2005〕90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打字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资格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与经济管理专业,年龄26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口;

  (三)具备两年工作经历,身体健康,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能熟练运用速、复印机等机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8日—12月19日。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统计局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1)身份证;(2)毕业证;(3)两年工作经历证明;(4)2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现场领取),由市统计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2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务费80元。

  三、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三人)方可开考。此次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一)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针对机关公文打字、印刷、排版等,公文处理包括打字速度和表格处理等。

  (二)成绩查询

  即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攀枝花统计信息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统计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人事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统计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填写《攀枝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下发聘用通知,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送市人事局鉴证。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不转入用入单位,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双方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2、聘用人员按岗位实行定额工资制。初聘工资标准为:700元/月。聘用人员连续聘用每满二年,经考核合格,可从下一聘期在原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40元/月。

  3、聘用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享受我市各项年终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按其月工资标准的2/3确定)。

  4、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统计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公布联系电话,并在考场设立监督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同时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统计局办公室  3365664